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主题是介绍我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情况。
本次新闻发布会透露的几个与固废相关的讯息:
1、2020年底前,基本能够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目标
截至2020年11月15日,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为718万吨,同比减少41%。
11月24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落实好新修订的“固废法”,配合海关总署持续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行动,继续加大对固体废物集散地、“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顿力度。
2、46个重点城市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81.2%;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87.2%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46个重点城市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81.2%。邮政局大力推进减少包装材料使用,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87.2%。
生态环境部在北京等20余个省份,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发展改革委发布指导意见,布局49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支持129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推进60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生态环境部牵头指导“11+5”个城市和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3、全国危险废物利用能力和处置能力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1倍和1.6倍
2019年底,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超1.1亿吨/年;其中,利用能力和处置能力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了1倍和1.6倍。
4、“11+5”个无废城市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1+5”个无废城市试点共安排900余项任务、500余项工程项目,投入1200余亿元,初步凝练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
如深圳市、徐州市开展地方立法,制定责任清单;铜陵市、盘锦市“无废矿山”“无废油田”模式;徐州市、包头市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许昌市打造“畜禽粪污-有机肥-农田”生态循环链条;威海市海洋生态立体养殖;瑞金市红色旅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管家”;绍兴市“保险+信用+监管”三方联动模式等。
5、正在抓紧修订危险废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转移管理办法
新版固废法9月1日实施以来,生态环境部加大宣贯力度,着力推动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已完成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焚烧、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等污染控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正在抓紧修订危险废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转移管理办法。
6、2020年以来,全国医疗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4个方面的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环保工作、开展医疗废物处置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推动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
7、2019年完成2.1万家企业和400多个化工园区危险废物风险排查
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共完成2.1万家企业和400多个化工园区危险废物风险排查;组织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长江经济带开展“清废行动”等。
下一步,将围绕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科学评估处置能力需求的缺口,着力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夯实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基础,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严厉打击固体废物4个方面展开工作。